| 标题 | 购房定金丢了怎么办 |
| 内容 | 律师解析:关于房屋购买的定金合同,已经经过买卖双方共同订立并正式签署和盖章。该合同通常包含五份副本,分别由买卖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同时在房地产部门进行备案,以及备用作办理相关证件之用。若购买者所持有的合同遗失,既不会对其办理相关证件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亦无需担忧对方会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倘若购买者确实需要补办合同,可尝试寻找其他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复印,或者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请求重新打印一份新的合同并再次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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