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若医保卡的持有人不幸去世,其近亲可依照如下步骤提取此类卡上的资金: 首先办理户籍注销事务,为提取医保卡资产做好铺垫; 其次,准备好有关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以及火化证等必备文件;接下来,其所在单位须向当地区域的社会保险部门递交减员相关手续的请求; 最后,家属们前往原投保的社保局申领个人账户余额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还需注意的是,若医保卡属于金融账户类型,如家属知晓密码便可直接提出对应金额;反之,若不知晓密码,则应依据《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请求,随后再返回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清退业务,最终将相应资金兑现至指定的银行卡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